关于设立矿安全监察机构的决定 根据工作需要,经矿长办公会研究决定设立矿安全生产监察机构。机构设置如下:组 长:汪世君副组长:南忠山成 员:李恒福 曹晓昌 李德申 王进友 邓彦林 艾 伟邢忠友 徐 友 马永胜 孙寿民 王常发xx年3月21日 标签: 行政公文 | 决定 |